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1〕610号)规定和要求,从2021年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金融监管局、宣州区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抽取2户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等事项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1、宣城市国诚典当有限公司
2、宣城市瑞丰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被检查单位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并依法延伸检查有关单位。主要检查其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资产管理和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
为了提高检查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63-3022480(宣城市财政局税政法规监督科)、0563-2612388(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邮 箱:xcczjd2012@163.com
宣城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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