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指出“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020年6月,体育总局、教育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要求“体育部门应加强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有序发展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相关标准、运行规范。教育部门应健全学校与社会体育俱乐部的沟通合作机制,深化体教融合,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2月,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出台《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促进俱乐部健康、顺利发展,推动俱乐部成为新形势下发展体育产业、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抓手和平台。《管理办法》主要参考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关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关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2月初市教体局起草《管理办法》初稿。2月22日-24日市教体局赴各县市区青少年俱乐部开展实地调研。3月11日市教体局召开县市区教体局征求意见会。4月15日市教体局党委会讨论《管理办法》。
四、工作目标
《管理办法》旨在促进我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提高青少年运动技能、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主要任务
(一)明确本办法的范围和对象。
(二)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注册登记的相关要求。
(三)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规范培训内容、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场地等方面的要求。
(四)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招生管理方面的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管理。主要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公益属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经费收支等方面的要求。
(二)安全管理。主要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安全管理、常备药品、急救、购买保险等方面的要求。
(三)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市、县教体局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业务管理和日常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解读机关: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政策咨询科室:市教体局竞训科
政策咨询电话:303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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