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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宣城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进口设备项目(二次)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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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裁决结果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宣城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进口设备项目(二次)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30
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宣城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进口设备项目(二次)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0 16:57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XCS-CG-GK-2021048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进口设备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凯立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祥路5811010

被投诉人: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文房四宝大厦

代理公司: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溪路香江金郡东区115

相关供应商:芜湖九洲通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中标人)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路2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宣城市卫健委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人涉嫌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2、专家组评标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公示的预选人不足三家,且应公布中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业绩合同。3、中标人违反了招标文件核心产品技术参数第九、技术培训要求及第十条要求。4、招标活动指向特定渠道,存在排除、限制竞争、围标串通投标的行为。5、中标人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本次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45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宣城市财政局

2021年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