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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问答解读】宣城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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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问答解读】宣城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8
【问答解读】宣城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8 17:27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5月19日,市教体局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023〕5号)文件。为帮助广大师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我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总体要求是什么?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市、区)统一管理、同步招生,以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统筹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县域内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县(市、区)教体局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在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宣城市教体局的,可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同意,报宣城市教体局统筹,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市、区)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四、不足龄的孩子能否入学?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五、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如何保障?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落实“一人一案”,让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六、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有哪些规定?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享受与户籍所在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

七、入学报名登记怎样操作?

今年秋季起,宣州区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广大家长可登录皖事通APP“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登记。其他县(市)入学登记办法,由各县市教体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八、三孩入园入学有什么新的政策?

贯彻落实中央三孩生育政策及省、市配套支持措施,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的家庭(同一对夫妻),自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文件出台后,依法生育的三孩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可根据家庭意愿在户籍所在县域内安排公办学校(入公办幼儿园享受免摇号入园政策)。

九、义务教育入学后分班如何安排?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十、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各县(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第一次录取计划未满的民办普通高中在补录取时可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高中(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

十一、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与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分解指标比例仍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分配办法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分解到校指标录取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在籍且在校三年),不录取初中阶段在籍超过三年的考生(其中广德市特殊情况另行规定)。录取办法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必须达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到校指标录取若出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时,则需按规则进行取舍。

市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享受分解指标政策,由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报名人数,单独作为一个单位纳入指标分配,与本地初中学校学生同等对待,如分配指标数不足1人,至少分配1人。

十二、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有什么规定?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须安排在中考后进行。招生录取名单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十三、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有什么要求?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各校自主招生方案必须经市教体局核准后方可实施。特长生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招生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以内,其中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宣城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所属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十四、宣城中学2023年招生有没有变化?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宣城中学分解到校切块指标及统招生面向宣州区实行属地招生;特长生、特招优秀运动员面向全市招生;2023年自主招生仍面向全市;50个过渡性统招计划(不纳入分解指标基数,一次性录取,不再补录取)面向宣州区以外的县市招生。宣城中学自主招生面向全市及过渡性统招计划过渡期为3年(2021——2023年),2024年取消,全面实施属地招生。

十五、北师大宣城实验学校2023年高一是否招生?

北师大宣城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起招收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招生范围为宣州区,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次。

十六、今年政策性加分有变化吗?

今年政策性加分仍然是6项:一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二是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四是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五是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六是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十七、普通高中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普通高中录取首先根据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普通高中考生,在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5C等级及以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结合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招指标录取若出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则全部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历届生的比例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录取初中阶段在籍超过三年应届考生的比例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

十八、普通高中录取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普通高中录取设三个批次,即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和创新机制引入优质教育资源的普通高中(北京师范大学宣城实验学校);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提前录取批次录取自主招生、特长生、特招生、国际班;第一批次设1个志愿;第二批次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

另安排两次补录取,即“计划缺额补录”和“新生缺额补录”。 计划缺额补录安排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学校正式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周左右集中进行,新生缺额补录安排在普通高中学校开学两周后集中进行。

十九、没有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建档控制线,能否被普通高中录取?

不能。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中(包括公办、民办高中)严禁招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省教育厅在中考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导入学籍系统,线下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二十、被一所普通高中录取后没有去报到,能否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不能。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二周。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不能建立学籍。

二十一、对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有哪些规定?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县两级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十二、对中小学违规招生有哪些惩罚?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并报市教体局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继续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办事项,责成所在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十三、广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如何执行全市统一政策?

自2020年秋季开始广德市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宣城市统一管理,实行三年过渡期(2020——2022年),目前过渡期已结束,2023年起广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执行宣城市统一政策(包括考试、阅卷、招生录取等)。其中广德中学指标分解到校录取学生,自2020年秋季入学初中七年级学生开始,必须在籍且在校三年,中途转学、在籍超过三年的考生不享受分解指标;2020年之前入学初中七年级、因身体原因休学后复学、目前九年级的学生,在2023年中招录取中可按广德市2020年之前政策享受广德中学分解到校指标。

二十四、如果还有其他情况想了解,应该怎样咨询?

广大家长如果对招生入学情况还不清楚,可向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高中阶段各招生学校咨询,也可向所在县市区教体局或市教体局咨询。

咨询电话:宣州区教体局3013711,郎溪县教体局7031011,广德市教体局6015011,宁国市教体局4013269,泾县教体局5022227,绩溪县教体局8169083,旌德县教体局8602281,北师大宣城实验学校3775666,宣城中学3033059,市教体局基教科3033018。

解读机关: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政策咨询科室:基础教育科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3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