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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2XP/202301-00065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流程方案》的通知 文号: 财预〔2023〕28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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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流程方案》的通知
文号: 财预〔2023〕28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流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 16:42 来源: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资委)、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升一体化系统运转效率,现将《进一步优化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流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117

 

      进一步优化市级转移支付资金

拨付流程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所指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包括省级下达市级需市级二次分配的资金和市本级补助县(市、区)的资金。

第二条  预算科负责办理一体化系统指标分配及年终结算,国库科负责办理资金调度,相关科室负责提出指标分配意见、督促县(市、区)及时接收、分配指标。

第三条  相关科室根据省指标文件和市级工作,提出指标分配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并将市级指标文件、领导批示件原件交预算科,复印件交国库科。

第四条  预算科根据科室提供的市级指标文件、领导批示件在一体化系统办理指标分配,并将指标分配单交国库科和相关科室。

第五条  相关科室收到预算科的指标分配单后,将市级指标文件发相关县(市、区),并督促相关县(市、区)在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分配并使用指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第六条  国库科根据科室提供的市级指标文件、领导批示件,预算科提供的指标分配单,按月通过人行金库办理资金调度。每年1220日前将本年办理的资金调度情况汇总后交预算科。

第七条  预算科根据指标分配情况及国库科提供的资金调度情况,每年1231日前行文至省财政厅,办理年度财政结算。

第八条  本方案自2023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