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11月4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五大会战”“行业清源”精神,深入实施《关于明确住房置业担保等四类公司监管事项的通知》(皖金[202061号]),市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全市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市场主体专项排查工作。
此次专项排查印发了排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排查对象、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排查工作从11月13日起持续到12月底,分为部署摸底、现场排查及总结提炼三个阶段,通过部门联合、分类处置等方法全面排查非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进一步清理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市场主体,实现融资担保业务监管全覆盖,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