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绩效目标管理又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市积极推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突出绩效导向。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印发了《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预算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编报绩效目标。根据“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的原则,在市财政局机关内部建立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二是强化管理,规范编报流程。2020年市本级升级了预算编制软件系统,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填报作为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规范绩效目标填报格式,保障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同步申报、同步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作为进入市级财政项目库的必要环节,实现流程控制。
三是加强指导,提高编报质量。在预算编制前,组织举办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会,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巩固培训效果,选取了20个重点部门进行一对一辅导,提高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报水平。在绩效目标审核中,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答疑解惑,及时解决单位绩效目标填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保证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注重质量,落实管理目标。我市转变以前预算绩效目标“重申报,轻审核”的管理方式,将绩效目标审核作为2021年部门项目专家评审的主要内容,重点关注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清晰,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相关,绩效目标是否细化、量化,新增重大项目是否经过事前评估。针对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不高等问题,评审后由相关支出科室督促归口管理部门限期整改,促进绩效目标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在编制2021年预算项目时,市本级共对70个部门,581个项目进行评审,涉及资金5.4亿元,审核后核减了94个项目,核减资金2000万元。
随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持续推进,各部门绩效意识明显增强,绩效目标编审水平明显提高,绩效目标更加合理化、科学化,为有效配置财政资源,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