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
本次自评围绕预设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资金投入使用、资金项目管理、资金实际产出和政策实施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评价对象为各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由各县区组织实施的农村综改项目,主要涵盖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美丽乡村建设、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等七类项目,涉及省以上资金10132万元、地方资金8057万元、其他资金6939万元。
2021年度,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共计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471个、美丽乡村建设20个,红色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1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107个,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