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PPP项目管理水平,宣城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PPP项目绩效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绩效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要规范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的编制审核;加强PPP项目绩效监控,落实反馈、纠偏机制;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严格项目绩效评价和按效付费。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做好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绩效监测数据、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等内容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