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生命力,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宣城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强化政府采购预留份额管理,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引导督促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不低于文件要求的采购份额。今年一季度,宣城市共433个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占全部采购项目的62%。
抓源头。明确采购人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中的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严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平台操作流程,在审核采购计划时,严审采购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确保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共协作。通过上门会商、政策宣传等方式,强化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住建等政府采购重点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推进预留份额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