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我市获得信贷和保护中小投资者两项营商环境指标均取得全省第6位的好成绩,位次分别较二季度提升4位、3位。
市金融监管局担负着获得信贷指标长、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长工作职责,深入透彻研究考核细则,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法院等重点部门和金融机构,强化举措,精准发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密集调度,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月调度、指标长周通报、责任科室日监测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上下沟通。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开展对接汇报,了解考核指标体系调整、指标统计口径和测算方法,强化对各县市区业务培训及指标解读。三是坚持整改提升。修订出台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加快推动金融机构、企业入驻市中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起草促进私募基金发展政策举措,紧盯资本市场培训和资本市场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