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累计发放“税融通”贷款42.33亿元,同比增长13.36%,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62.81%。
自2015年开展“税融通”业务以来,我市以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宗旨,不断推动“税融通”业务提量扩面。今年8月,市金融监管局主动谋划,会同经信、财政、市场监管、税务、人行、银保监等六部门联合修订我市“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将享受“税融通”业务的纳税信用等级由A级、B级扩展至M级企业,对A级纳税人放开融资额度5倍和1000万元的限制,极大地帮助了广大诚信纳税企业解决融资需求,有效地扩大了企业融资渠道,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