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持续支持非遗保护与传承,推动文化强市建设。
突出政策引领,完善保护体系。在积极落实“一法一条例”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制定非遗保护政策。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宣城市文房四宝产业发展规划 (2017-2025)》、《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宣纸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构建了较为完整的非遗保护政策体系。此外,县市区也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绩溪徽墨产业五年发展规划》、《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等政策。
强化资金统筹,落实经费保障。一是落实工作经费。严格执行非遗条例,将非遗保护与传承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确保非遗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丰富展演载体。2023年市财政统筹文化强市、旅游发展等文旅资金,支持开展皖南花鼓戏孵化、民俗文化季、非遗特展、文房四宝旅游节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需求,展示非遗魅力。三是谋划非遗项目。认真研究上级支持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23年我市争取上级非遗产保护资金469万元,支持非遗传承保护和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争取皖南文化旅游示范区专项资金3000万元,统筹用于文房四宝产业等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争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资金4614万元,用于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发行专项债3600万元,支持绩溪县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推进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绩溪县)建设。四是助力人才培育。2023年拨付国家及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68万元,激励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此外,统筹教育及就业等经费,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宣纸工艺等非遗专业,支持中小学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支持举办非遗技艺培训,培育非遗文化传承者。
推动业态融合,培育非遗经济。一是推动“非遗+旅游”融合发展。统筹资金支持宣纸小镇等特色小镇发展,建设以非遗项目为核心的博物馆、文化园等类型的景区,实现以文塑旅,提升旅游品质。同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文旅部门推介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路。2023年“文房四宝”宣城非遗之旅线路被列入“安徽非遗主题旅游十大精品线路”。二是推动“非遗+工业”融合发展。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宣纸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对其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宣纸集团做大做强,推进文房四宝产业发展。今年2月,指导泾县谋划申报“长三角一体化泾县电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宣纸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宣纸电商产业集聚效应。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省财政厅评审入库和国家发改委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需求初审。三是推动“非遗+农业”融合发展。统筹资金4.34 亿元,推进粮油、畜禽、林特产品、茶叶、蔬菜等农产品深加工,推动水东蜜枣制作技艺、皖南香菜制作技艺、绿茶制作技艺等非遗项目实现产业化发展,赋能乡村振兴。四是推动“非遗+民宿”融合发展。首创“非遗人家”,通过整合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引导非遗传承人利用自家庭院、工坊打造集非遗传承、非遗展示体验、文创陈列销售、民宿餐饮服务于一体的非遗主题体验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