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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获2023年度全省社保基金预决算绩效评价二等奖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社保科 发布时间:2024-10-3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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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培训会上,通报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绩效评价结果我市荣获二等奖,这也是我市连续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强化社保基金管理,以预决算编制为核心、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

一是科学编制预决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原则,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有关规定,实行“二上二下”编制程序,健全预决算审核汇总机制,提高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开展预算执行监测。强化基金预算刚性约束和收支执行管理,及时掌握全市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努力防控基金违规支出风险。按时报送社保基金月报和季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析。

    三是加强基金绩效管理。落实《安徽省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将社保基金收、支、余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对全市2023居民医保大病保险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加强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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