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协同推进失业保险“降、缓、返、补、提”一揽子政策落实,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
一、持续提待遇,保生活。失业金标准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变化,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从2011年的520元提高至1737元。今年1-11月,全市享受失业金待遇3.6万人次,失业保险金支出6410万元,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402万元,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二、持续稳岗位,防失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1-11月,我市已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8000余万元,惠及1.4万户参保单位,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三、持续提技能,促就业。规范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截至11月底,我市已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万余人次,共计2262万元,促进劳动者提升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