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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医保政策“组合拳” 筑牢群众生育“保护墙”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社保科 发布时间:2024-12-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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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参保群众生育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各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强化资金管理,持续推进生育待遇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打好医保政策“组合拳”,筑牢群众生育“保护墙”。

一、职工医保扩面,保障范围更“广”。2024年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原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基础上,可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待遇。2024年1-11月,我市享受生育津贴4364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8140万元,同比增长6%。

二、居民医保提标,保障标准更“高”。2024年8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分娩住院定额补助标准翻倍提高,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三、优化便民服务,保障速度更“快”。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惠民举措。推行“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今年以来,全市办理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784笔,医保基金支付1356万元,办理新生儿“落地”参保8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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