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城市财政局通过“促公开、促公平、促和解”,强化源头防治,切实降低政府采购投诉风险,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靠前督导促公开。督促采购人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提前获知采购信息,做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备。指导预算单位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近年来,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100%。
严格监管促公平。强化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坚决纠正在资格条件、评分标准中设置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破除各种隐形壁垒,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月考核并公开结果,有效提升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的严谨性及评审方法设计的精细性。
提前介入促和解。在质疑环节主动介入,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帮助采购人、代理机构分析质疑内容,提供答复意见建议,尽量降低质疑发展成投诉的几率。巧用调解方式,及时与投诉人建立联系,耐心解释政策法规,及时消除疑虑达成和解。2024年以来,全市依法依规稳妥处理质疑投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仅占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