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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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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05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05 16:42 来源: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225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各项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说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但今年的省对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考评,仍然反映了我市个别政府采购项目、个别环节存在一定的不足。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以问题为导向,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 

总体考虑及意义

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核心,是制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公开采购信息、开展履约验收等采购各环节的执行主体,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依法采购和责任担当意识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效解决营商环境考评反映出的采购流程待优化、合同管理待完善、支付交付待规范等问题,需要明确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文件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等。

    四、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由优化采购流程、完善合同管理规范支付交付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优化监管服务确保贯彻落实七个部分内容组成。

序号

关键词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规范采购流程

内部工作机制非现金形式

明确采购人对于政府采购业务的重点管理内容、环节;供应商自主选择保证金缴纳形式。

第二部分

完善合同管理

合同文本、合同公告、合同履行

明确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公开、合同履约及履约补偿等相关要求

第三部分

规范支付交付

履约验收支出进度

明确合同履约验收的相关内容和流程,要求采购人加快资金支付及对延迟支付行为的相关处理

第四部分

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

优惠措施政采贷

明确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的具体规定及办理“政采贷”需要的合同信息

第五部分

保障供应商合法权

公平参与正当履行获得救济

明确供应商公平参与采购活动、正当履行合同、获得救济等权利的具体表现

第六部分

优化监管服务

清理工作严肃查处信用建设

明确监管部门优化监管服务的相关举措。

第七部分

确保贯彻落实

自身职责

要求采购人严格履行自身责任

创新举措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除了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提供“政采贷”融资服务外,给予中小微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在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形式方面,建立信用与保证金优惠挂钩机制,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政府采购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供应商,要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

保障措施

(一)明确具体要求。在采购人主体责任、合同管理、政策落实、权益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明确了具体事项。

(二)处理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清理工作、联合惩戒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强化信用运用。充分利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

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构:宣城市财政局  

解读人:徐胜斌
    咨询电话:0563-303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