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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8:27 来源:宣城市财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扎实落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聚焦财政资金、金融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共发布信息860条,其中包含工作动态291条,会计管理专栏57条,重要转载147条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重点栏目公开力度。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惠民惠农资金、政府债务、稳经济大盘等共138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发布质效。深化政策解读,对政策文件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今年以来共发布本级政策解读信息3条,转发上级解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规章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和责任,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及时规范答复相关申请。对于公众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和公开。今年以来,我局按季度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收到依申请公开16件,主要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内容,其中按要求予以公开的14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1件。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落实“三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每季度定期安排专人对于历史信息进行清理工作。针对规范性文件我局每年也会定期开展梳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由于机构改革,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增了金融监管领域专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所有栏目进行了合并、信息迁移等相关工作。

“宣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政府采购“微讲堂”宣传专栏,适时推送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视频讲解等信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宣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直接抓,局办公室具体抓的领导体系,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将任务分解至各科室,强化监督考核,对于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定期通报,要求责任科室认真及时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例如,一些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更新,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通过公众号、杂志文章、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信息。二是完善内部协调沟通机制,把握好各科室信息联络员这一关键节点,及时传达最新要求和任务,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事项,推动政务公开在时效度上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

我局今年根据省级重点领域目录调整要求,主动与省直部门联系对接,及时梳理栏目,实现财政资金领域、金融领域的栏目调整与信息更新。同时,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县市区财政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